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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0-24 0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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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学”“治”“督”“盘”“查”五个方面入手,着力破解村级监督难题,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以“学”提质,建强村级监督队伍。大力攻坚集中整治任务,督促相关部门针对乡村业务人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举办乡村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提升乡村干部“三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对村监会成员的选用向综合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的人员倾斜,并督促部门和乡镇围绕村监会成员履职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如头闸镇定期举办村监会成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城关镇、红崖子乡开展专题培训2期100余人次,进一步建强村级监督队伍。

  以“治”破题,整治村级监督痛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建立由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12个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印发工作方案。对2023年以来的财政支农资金、衔接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进行摸排,建立健全资金分类台账。督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用于乡村振兴的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起底式、拉网式自查。深化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其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组织自查。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平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审批、财务公开、资产清查等21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营管理,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以“督”发力,规范村级监督流程。用好用实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按要求定期公示公开党务、村务等工作,让事项公开更透明、查询更方便、监督更快捷,并受理平台投诉件,及时转相关部门、乡镇办理,向群众反馈投诉办理情况,同时,将平台使用、公示公开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一点通”平台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精细化、透明化水平。探索开展“双约谈”工作机制,围绕“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对工作滞后、问题频发的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双约谈”,督促做好村级监督管理工作。

  以“盘”筑基,厘清理顺村级“三资”。为准确掌握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收益情况以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平罗县组织开展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摸底调查,覆盖全县13个乡镇1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核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村集体资源,进一步盘清底数,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打好基础。

  以“查”较真,严肃查处村级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4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25件1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5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其中,处置“三资”管理领域问题53件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67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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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5-10-24

  平罗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学”“治”“督”“盘”“查”五个方面入手,着力破解村级监督难题,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以“学”提质,建强村级监督队伍。大力攻坚集中整治任务,督促相关部门针对乡村业务人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举办乡村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班,提升乡村干部“三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对村监会成员的选用向综合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的人员倾斜,并督促部门和乡镇围绕村监会成员履职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如头闸镇定期举办村监会成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城关镇、红崖子乡开展专题培训2期100余人次,进一步建强村级监督队伍。

  以“治”破题,整治村级监督痛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建立由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12个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印发工作方案。对2023年以来的财政支农资金、衔接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进行摸排,建立健全资金分类台账。督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用于乡村振兴的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起底式、拉网式自查。深化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其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组织自查。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平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审批、财务公开、资产清查等21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营管理,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以“督”发力,规范村级监督流程。用好用实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按要求定期公示公开党务、村务等工作,让事项公开更透明、查询更方便、监督更快捷,并受理平台投诉件,及时转相关部门、乡镇办理,向群众反馈投诉办理情况,同时,将平台使用、公示公开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一点通”平台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精细化、透明化水平。探索开展“双约谈”工作机制,围绕“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对工作滞后、问题频发的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双约谈”,督促做好村级监督管理工作。

  以“盘”筑基,厘清理顺村级“三资”。为准确掌握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收益情况以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平罗县组织开展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摸底调查,覆盖全县13个乡镇1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核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村集体资源,进一步盘清底数,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打好基础。

  以“查”较真,严肃查处村级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4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25件1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5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其中,处置“三资”管理领域问题53件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67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平罗县纪委监委)